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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服务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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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服务仅限于台湾地区 ( 台、澎、金、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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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留产品保固条款修改之权利,有任何保固服务内容事项变更,将以本公司网站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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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未尽规范事宜,均依照中华民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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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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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间内客户因产品故障报修,请检具相关保固证明,以利快速作业。保固期认定方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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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固期由「产品保证卡」上注明之保固年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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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固期由「产品保证卡」上注明之购买日起算,为保障客户权益,务必请经销商填写您的购买日期并加盖店章,若无载明购买日期,本公司将以保固贴纸所记录之出厂日期为保固期之起算日 。 ( 或提供购买发票或是经销商开立之购买证明来做为 保固期之起算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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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证卡若经购买产品后遗失者,恕不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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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证书上所注明之产品保固期限仅针对产品本体,产品包装内随机所附赠之配件 ( 如变压器、遥控器 ) 及赠品,保固期为三个月,线材之保固期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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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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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证产品在保固期间内没有任何材料及制造上的瑕疵。若产品于保固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属于自然损坏 ( 非人为损坏 ) 者,本公司产品或本公司所代理产品享有保固期内免费更换新品 ( 注一 ) 或良品、组件维修或换修 ( 注二 ) 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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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固期限之免费维修,经本公司更换过的零、配件之保固期不因免费维修而予以延长;如属保固期外收费所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在正常使用下,本公司提供三个月的免费保固服务 ( 但只针对所更换的零、配件 ) ,若在该零、配件的保固期间 ( 三个月 ) 内又因其它零、配件故障而再度送修,本公司将针对其它零、配件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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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限内故障若因产品零件短缺无法修复,或因产品停产或缺货,本司得以同等规格或高一阶机型并经客户同意后更换,并酌收差价。 ( 注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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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仅负责产品硬件维修,不负责客户硬件内之资料救援和保管,请客户于送修前务必先行备份硬件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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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于保固期内如需请本公司客服部代为协助安装于计算机内,仅限于计算机已安装操作系统之情形下,若需本公司客服部工程师协助安装系统软件及设定时,须由消费者自备正版合法操作系统软件 ( 非备份软件 ) ,并酌收安装费用;反之,本公司客服部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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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于保固期内如需请本公司客服部代为协助安装于计算机内,消费者请先行备份硬盘内的资料,否则如有损坏或遗失资料,本公司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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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固期外之维修,本公司将收取检测费,待同意后始进行维修检测,更换零件或代送原厂 ( 国外代理产品 ) 所需费用将依检测结果另外报价;经检测报价后放弃维修,本公司将收取检测及处理费用。 ( 注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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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货之产品以项目签约之保固合约为主,不适用此保固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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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品受损严重,经本公司判定为无法修复时,本公司得中止维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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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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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属非保固范围内,惟基于服务客户之立场,本公司仍将提供维修服务,但得酌收零件和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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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若无保固序号贴纸,或自行涂改、重贴或毁损至无法辨识,视同自行放弃保固,即丧失保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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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由于不当的使用、或是非经本公司书面授权而 自行拆装、任意变更规格或使用非本公司原厂之配件所引起之故障与损坏 ,经判定为人为损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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撷取卡、 I/O 卡等产品,因作为测试仪器或测试治具使用,造成产品插槽或金手指不正常磨损而无法使用,或产品功能异常等状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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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或经销商承诺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若不在本公司保固范围内,均由代理商或经销商自行负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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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在因素或不可抗拒之外力 造成的损坏,包括天灾 ( 水灾、火灾、地震、雷击、台风 ) 、意外事故、电力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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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后移动或运送 ( 未妥善包覆 ) 当中所发生的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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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操作、系统问题及 计算机病毒 所衍生的非产品本身之故障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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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产品规格所支持之耗材 ( 外围 ) ,导致产品损毁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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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经本公司工程师判定为不正常使用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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