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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服務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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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服務僅限於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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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留產品保固條款修改之權利,有任何保固服務內容事項變更,將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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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盡規範事宜,均依照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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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認定 |
保固期間內客戶因產品故障報修,請檢具相關保固證明,以利快速作業。保固期認定方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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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固期由「產品保證卡」上註明之保固年限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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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固期由「產品保證卡」上註明之購買日起算,為保障客戶權益,務必請經銷商填寫您的購買日期並加蓋店章,若無載明購買日期,本公司將以保固貼紙所記錄之出廠日期為保固期之起算日 。(或提供購買發票或是經銷商開立之購買証明來做為 保固期之起算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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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證卡若經購買產品後遺失者,恕不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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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證書上所註明之產品保固期限僅針對產品本體,產品包裝內隨機所附贈之配件(如變壓器、遙控器)及贈品,保固期為三個月,線材之保固期為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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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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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證產品在保固期間內沒有任何材料及製造上的瑕疵。若產品於保固期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故障,屬於自然損壞(非人為損壞) 者,本公司產品或本公司所代理產品享有保固期內免費更換新品(註一)或良品、元件維修或換修(註二)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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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固期限之免費維修,經本公司更換過的零、配件之保固期不因免費維修而予以延長;如屬保固期外收費所更換的任何零、配件在正常使用下,本公司提供三個月的免費保固服務(但只針對所更換的零、配件 ),若在該零、配件的保固期間 (三個月)內又因其他零、配件故障而再度送修,本公司將針對其他零、配件另外收取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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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限內故障若因產品零件短缺無法修復,或因產品停產或缺貨,本司得以同等規格或高一階機型並經客戶同意後更換,並酌收差價。(註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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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僅負責產品硬體維修,不負責客戶硬體內之資料救援和保管,請客戶於送修前務必先行備份硬體內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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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於保固期內如需請本公司客服部代為協助安裝於電腦內,僅限於電腦已安裝作業系統之情形下,若需本公司客服部工程師協助安裝系統軟體及設定時,須由消費者自備正版合法作業系統軟體(非備份軟體) ,並酌收安裝費用;反之,本公司客服部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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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於保固期內如需請本公司客服部代為協助安裝於電腦內,消費者請先行備份硬碟內的資料,否則如有損壞或遺失資料,本公司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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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保固期外之維修,本公司將收取檢測費,待同意後始進行維修檢測,更換零件或代送原廠(國外代理產品)所需費用將依檢測結果另外報價;經檢測報價後放棄維修,本公司將收取檢測及處理費用。(註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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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出貨之產品以專案簽約之保固合約為主,不適用此保固服務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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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產品受損嚴重,經本公司判定為無法修復時,本公司得中止維修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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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固範圍 |
下列情況屬非保固範圍內,惟基於服務客戶之立場,本公司仍將提供維修服務,但得酌收零件和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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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若無保固序號貼紙,或自行塗改、重貼或毀損至無法辨識,視同自行放棄保固,即喪失保固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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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由於不當的使用、或是非經本公司書面授權而 自行拆裝、任意變更規格或使用非本公司原廠之配件所引起之故障與損壞 ,經判定為人為損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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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卡、I/O卡等產品,因作為測試儀器或測試治具使用,造成產品插槽或金手指不正常磨損而無法使用,或產品功能異常等狀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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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或經銷商承諾的服務及附加的配置,若不在本公司保固範圍內,均由代理商或經銷商自行負責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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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在因素或不可抗拒之外力 造成的損壞,包括天災(水災、火災、地震、雷擊、颱風 ) 、意外事故、電力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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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後移動或運送(未妥善包覆)當中所發生的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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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操作、系統問題及 電腦病毒 所衍生的非產品本身之故障狀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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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產品規格所支援之耗材(週邊),導致產品損毀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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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工程師判定為不正常使用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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