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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MOST、Uptech、uPink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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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起5个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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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效(工作天)

Avago LSI

1 年 ~3 年 依原厂规定

一个月内

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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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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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

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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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Y D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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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E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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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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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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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保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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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厂规定

其他

依原厂规定

一个月~保固期

一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依原厂规定

Product Warranty Instructions

产品保固说明

产品保固服务适用对象

  • 保固服务仅限于台湾 (台、澎、金、马 ) 。
  • 本公司保留产品保固条款修改之权利,有任何保固服务内容事项变更,将以本公司网站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 其他未尽规范事宜,均依照中华民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办理。

产品保固期限认定

  • 保固期间内客户因产品故障报修,请检具相关保固证明,以利快速作业。保固期认定方法如下:
  • 产品保固期由「产品服务保证卡」或本公司官方网页注明之保固年限为准。
  • 产品保固期限由「产品服务保证卡」上注明之购买日期起算,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务必请经销商在产品服务保证卡填写您的购买日期并加盖店章,若无载明购买日期,本公司将以产品序号认定保固期限之起算日。
  • 无法提供载明购买日期的产品服务保证卡时,可以由经销商开立之发票(正本或影本),或是由经销商开立之购买证明 。
  • 产品服务保证卡若经购买产品后遗失者,恕不补发。
  • 产品服务保证卡上所注明之产品保固期限仅针对产品本体,产品包装内随机所附赠之配件(如变压器、遥控器)保固期限为三个月,线材之保固期限为一个月;附赠之赠品则依原品牌保固条件为主,本公司不提供连带保固服务。
  • 产品软体服务及硬体(本体)保固1年。

专案出货之产品以专案签约之保固合约为主,不适用此保固服务范围。

非产品保固范围

  • 下列情况属非产品保固范围内,惟基于服务客户之立场,本公司仍将提供维修服务,但得酌收零件和服务费用。
  • 产品若无保固序号贴纸,或自行涂改、重贴或毁损至无法辨识,视同自行放弃产品保固,即丧失产品保固权益。
  • 产品由于不当的使用、或是非经本公司书面授权而自行拆装、任意变更规格,或使用非本公司原厂之配件所引起之故障与损坏,经判定为人为损坏者。
  • 产品因作为测试仪器或测试治具使用,造成产品插槽脱落、损毁,或金手指不正常磨损等故障情形而无法使用,或产品功能异常等状况者。
  • 代理商或经销商承诺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若不在本公司保固范围内,均由代理商或经销商自行负责服务。
  • 因外在因素或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台风、意外事故、电力故障等不可抗拒之外力造成的损坏。
  • 线路受潮导致电子零件严重氧化与锈蚀。
  • 安装后移动或运送(未妥善包覆)当中所造成的故障。
  • 软体操作、系统问题及电脑病毒所衍生的非产品本身造成之故障状况。
  • 使用非产品规格所支援之耗材(周边),导致产品损毁故障。
  • 其他经本公司工程师判定为不正常使用者。

产品退换货原则

  • 新品退货原则:依购买的经销商或虚拟平台(网路购物/电视购物)提供予消费者的商品鉴赏原则为主。
  • 新品换货原则:产品新品不良必须换新时,必需符合所有下列条件,不符合条件者,本公司将以维修方式处理。
  • 产品于新品故障换新期限内,发生非人为损坏之功能不良(非产品保固之范围)的因素时,可凭发票和保固卡相关购买证明(须有店家之店章及购买日期)及完整齐全的产品及零配件,自行寄送或经由原来购买之经销商代送至本公司维修部。由本公司维修部人员判定,若本公司维修部人员判定确实为功能不良时,本公司将以相同产品换货给客户。
  • 使用者在购买产品后,须在购买经销商提供之产品鉴赏期间内,清点并确认彩盒或使用手册中所述之零配件是否与产品所附之内容物相符合,若有缺件或不符的状况,请与原购买经销商更换,产品退换货若缺少零配件时,则不适用产品退换货条款,请使用者特别注意此事宜,以维护您的权益。
  • 新品更换必须产品外观无损伤(刮伤),并且必须所有配件完整齐全,并以产品原有完整包装在新品故障换新期限内提出更换新品要求。
  • 产品换修以相同产品之良品或更换零件为主,但是非本公司自有产品之代理产品以其原厂所提供之保固条件为主。

维修服务费用

  • 送修的产品在保固期限并符合产品保固范围,免收维修费用。

PRIVACY POLICY

隐私权政策

「登昌恒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述登昌恒)一向尊重并履行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唯一因网际网路的特殊性质,登昌恒愿与用户产生互动关系。为登昌恒网站查阅以下各种方式获取用户个人资讯的相关资料的方式、使用方法,以及保护用户网路隐私权的声明(以下简述本声明)为确保用户的个人数据及权益之保护,调查个人数据保护法第8条规定进行以下数据采集前之告知:

  • 一、数据采集之目的

    「登昌恒」为用户个人资料收集之目的提供客户管理、会员管理行销、资讯通讯管理及电子商务、内部的统计调查与分析及依法规定进行个人资料之收集处理及利用等,并通过活动报名表、联系我们表单或订单单填写方式进行个人资料之。

  • 二、收集个人资料类别

    「登昌恒」网站内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别 C001 类别个人者、C011 个人描述与C003

  • 三、报表数据与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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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登昌恒如何使用我的数据?

    1. 登昌恒收集个人数据的主要目的是做为活动之参考使用,这些资讯服务、电子报服务、个人化服务、消费优惠服务、互动通讯和许多其他类型的服务。在登昌恒网站运营期间将保存用户个人数据。包括对用户的了解,登昌恒将提供更好的内容、更友好的服务。
    2. 用户所主动提供的个人资料,登昌恒将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活动及信息服务的信息发送给您。用户有权力决定是否愿意参加登昌恒提供的活动,如果资料不被使用,请发送邮件至 service@upmost.com.tw ,登昌恒将按用户的要求停止发送相关信息。
    3. 若您参加登昌恒网站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办理之促销、赠奖、抽奖或竞赛时,请务必确认您所留下的资料是否正确,否则将影响参与资格或得奖品之领取。其余活动所收集的资料将依法令及本声明进行保护。

  • 五、登昌恒与哪些人联合收集用户的资料?

    当用户在登昌恒网站输入个人数据时,除如下列情况,或登昌恒另作特别声明外,用户的个人数据将仅在登昌恒网站使用。此外,如果数据系数据登昌恒链接,为第三方所收集或维护,登昌恒将会在数据重新或传输之前取得使用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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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用户填写予本公司个人资料者,获得无偿之权利及方式如下:

    (一)或请求浏览览。
    (二)要求制给复制本。
    (三)查询补充完整正。
    (四)停止请求收集、处理或利用。
    (五)请求删除。
    用户可至登昌恒网站会员资料区进行处理,或请发邮件至service@upmost.com.tw。

  • 七、登昌恒如何保护与我的个人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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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用户的数据将与第三人共享,登昌恒将在数据使用前通知用户。如果不愿意数据被消耗,可以选择不使用特定服务或不参与特定促销活动或竞赛。

  • 八、本声明内容之变更

    登昌恒保有修订本声明文件之权利。当登昌恒网站于个人资料收集、处理、利用上作出修改时,将会更新本网页内容,并透过用户所提供的电子邮件通知相关变更事项,若您未表达意见即视为您同意本声明。
    您若对本声明有任何疑问,请邮寄至 service@upmost.com.tw ,登昌恒将加速回覆说明。

  • 网站之智慧财产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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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询或请求浏览浏览。
    (2)请求制作给复制本。
    (3)请求补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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